合肥市专利资助申请需要满足什么条件?申报成功后有哪些好处?
专利资助,是指对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单位和个人开展专利创造、保护、运用、管理等相关工作所给予的资助。
符合下列条件的,可以申请马鞍山市专利资助,资助标准如下:
(一)本市专利权人获得中国发明专利授权的(需电子申请),职务发明一次性资助1万元/件,非职务发明一次性资助0.5万元/件;获得国(境)外发明专利授权,一次性资助2万元/件(不超过两个国家或地区)。本市专利权人发明专利授权后自申请日起超过7年仍处于有效状态的,一次性资助0.5万元/件。
(二)本市代理机构当年代理本市申请超800件且发明专利授权量超100件的(无涉及非正常申请行为的),资助10万元。本市企业通过《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》省级考核或标准认证的,资助5万元/家。
(三)本市专利权人国内维权、涉外维权,市或县(区、开发园区)按20%的比例给予一次性维权费用支持,分别不超过2万元/件、10万元/件。举报专利违法行为被查实的,按《马鞍山市专利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》相关规定和标准予以奖励。
(四)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和优势企业验收通过的,一次性分别资助30万元/家和20万元/家。省知识产权示范和优势企业验收通过的,一次性分别资助20万元/家和10万元/家。获得国家专利金奖和优秀奖,一次性分别资助50万元/项和30万元/项。获得省专利金奖和优秀奖,一次性分别资助30万元/项和10万元/项。
(五)对取得专利代理人资质,并在本市服务机构或企事业单位内服务两年以上的,一次性资助5000元/人;获得国家认可的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国家标准内审员资格、专利工程师高级以上职称的,一次性资助2000元/人。
合肥市专利资助对象为:
(一)本市党政机关及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(登记),从事生产、经营、科研等活动的企事业单位、社会团体、服务机构等。
(二)具有本市户籍的个人、本市高校学生及外地高校马鞍山籍学生。
合肥市专利申请各项问答咨询:187 5515 002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