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确保疫情防控期间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形势保持稳定,河北省应急管理厅结合行业实际,对各地工贸行业加强安全监察执法工作提出具体要求,确保全省工贸企业复工复产安全。
工作提示要求,各地切实提高政治站位,认真贯彻落实河北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,依法科学有序保障企业复工复产期间的安全生产,有序组织企业复工复产,确保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。加强安全执法检查,开展对开工的工贸企业、防疫物资供应工贸企业的安全执法检查,深入检查企业是否严格落实复工复产的“八个必须”。对未依法落实复工复产要求的、未经验收合格擅自复工复产的、设备条件、人员培训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、存在重大隐患未及时治理的、未依法做好事故应急准备的,坚决依法严肃处理,情节严重的纳入安全生产“黑名单”。加强督导检查和指导服务,结合工贸行业特点和执法工作实际,及时向辖区企业发出安全工作提示,督促企业强化安全管理和员工技能培训,加强危险作业安全管理,严格审批制度,抓好现场过程管理。对局部恢复生产、调整产能、启动生产线而影响煤气系统管网平衡的,要聘请专家进行评估论证,制定相应的应对措施,并积极借助安全技术服务机构、安全专家力量,举一反三排查整改问题,全面消除各类安全隐患,坚决防范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。